肇庆市2023年度河道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公告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肇庆市河道河砂可采区管理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现对肇庆市2023年度河道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进行公告:
肇庆市2023年度河道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公告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肇庆市河道河砂可采区管理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现对肇庆市2023年度河道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进行公告:
一、可采区
新兴江高要区隔湖~大简段可采区:上游起点位于北纬112.317696、东经22.872656,下游终点位于北纬112.343230、东经22.889420,全长2.23公里,可采区位于河道中间位置,距两岸侧20~30米,开采面积9.91万平方米,控制采砂平均深度1.50米,规划采砂量14.87万立方米,开采期限1年。以河道采砂许可证批准内容为准。
二、禁采区
(一)2023年度,省主要河道西江(肇庆段)及北江(肇庆段)没有规划可采区,均为禁采区。
(二)2023年度,市主要河道新兴江(肇庆段)、绥江(肇庆段)、贺江(肇庆段)除上述1个可采区外,均为禁采区。
三、2023年度,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河道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的划定以各县(市、区)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