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建议: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综合治理
民建中央向全国两会提交的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综合治理的提案指出,长江流域矿产资源丰富,采矿冶炼产业历史悠久,尾矿库体量庞大,部分尾矿库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治理措施不完善、管理粗放、环境风险大等问题。
民建中央建议: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综合治理
民建中央向全国两会提交的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综合治理的提案指出,长江流域矿产资源丰富,采矿冶炼产业历史悠久,尾矿库体量庞大,部分尾矿库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治理措施不完善、管理粗放、环境风险大等问题。为此,该提案建议从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综合治理。
一,该提案认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治理目前存在四方面难点。治理难度大,风险系数高。部分尾矿库存在管理粗放等问题;部分危重尾矿库因历史原因普遍存在选址不合理、设计不科学、防汛设备设施简陋等问题,防范事故风险的能力薄弱,风险系数高。
二,责任主体不明,治理资金缺口大。无主矿数量多,由于历史原因及地方政府财力不足,一直未得到及时有效治理。有的演变成险库甚至危库,成为重大危险源,导致治理成本持续增加。
三,选址不科学,居民健康和环境灾害隐患大。 部分尾矿库选址临江边、河边和湖库边,下游有聚居区和生产生活设施。这些“三边库”“头顶库”存在极大的重金属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风险,对尾矿库所在地以及下游居民生命健康安全和环境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四,对发展与安全关系认识不足,生态保护治理监督机制有待完善。部分地区片面追求方经济发展而批准尾矿库建设项目,带来了新的风险。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未落实,部分企业生态环境保护 意识淡薄,整改弄虚作假。
五,该提案建议,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科学治理消除安全隐患。优先治理危库、险库、病库及无主尾矿库;对“三边库”“头顶库”进行风险评估论证,完善防洪抗灾措施、加强水体质量监测;对不能确保安全的,要科学制定居民搬迁计划或尾矿库搬库计划,彻底消除隐患。
六,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强化监管确保安全可控。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有关部门应监督尾矿库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污染防治责任制、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技能和知识培训,增强其发现、辨识、消除安全隐患的能力;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特别是在汛期加强对尾矿库企业应急值守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和灾害性事件发生。
七,强化部门联合治理监管机制,提升综合治理效能。严把尾矿库市场准入关,强化源头控制,提高尾矿库立项审批门槛,严格执行安全、环保制度,加强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系数评估和审查。 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联合执法,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尾矿库责任主体终身责任制;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建立健全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升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和重大事故隐患监管监控科学化水平;严格落实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制定扶持尾矿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环保和尾矿综合利用的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提升企业生态保护整治积极性。
八,加大技术和资金帮扶力度,实现治用结合可持续发展。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相关技术单位及专家对各地开展技术帮扶;出台政策支持省市相关部门和企业向国家发改、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大资金申请力度和额度。加快尾矿综合利用的推广应用,做好尾矿资源调查,建立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一批尾矿综合利用重大示范项目,积极推进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尾矿综合利用技术研发,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鼓励和支持研发一批尾矿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提高尾矿综合利用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