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废弃矿山开展集中整治百日攻坚
自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内乡县公安局迅速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与县自然资源部门联合,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百日攻坚行动走深走实。
内乡县废弃矿山开展集中整治百日攻坚
自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内乡县公安局迅速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与县自然资源部门联合,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百日攻坚行动走深走实。
为推动废弃矿山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崔宏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工作重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牵头组织辖区派出所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先后深入夏馆、七里坪、板场、马山等地,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动态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推动整治行动纵深开展。
行动中,各派出所依托“一村一警”工作机制,组织民辅警深入非法采矿、环境污染高发区域和矿区周边村组,按照“四单一表”排隐除患工作机制,以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地、涉爆、涉黑恶为重点,深入开展走访摸排。积极与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加强信息互联、联合执法,发放张贴“关于开展全市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告”300余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广泛收集违法犯罪线索,集中开展打击行动。
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局共侦破非法采矿类刑事案件4起,采取强制措施5人,移送起诉6人,起诉审结6人,其中3起督办案件已全部侦破。行动期间,共查扣非法采矿挖机2台,后八轮货车12辆,收缴非法所得81.3万元,取得阶段性打击成果。
行动期间,共查扣非法采矿挖机2台,后八轮货车12辆,
在下步工作中,全县公安机关将持续贯彻落实“以时积日,以日累月,以月保年,稳扎稳打”的工作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责任担当,多措并举形成合力,推进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本次行动实行有奖举报,如实反映、举报涉废弃矿山违规、违法行为、涉爆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给予一定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