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减少数千矿山企业,今后将推动建设绿色矿山
山西省出台《山西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今后将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污染和生态破坏
山西省矿产资源丰富,大规模的采矿活动,破坏了原有的环境平衡系统。10月15日,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山西省出台《山西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该《规划》,今后,山西省将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污染和生态破坏,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力争到2020年,实现新建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规划》显示,基本摸清了山西省矿山地质灾害、地形地貌景观及土地资源破坏、含水层破坏等矿山地质环境家底。截至2017年,山西省共发现118种矿产,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61种;山西省矿区面积约16779.44平方公里,各类采空区面积约4166.02平方公里;山西省共有闭坑、废弃、无主、关闭和政策性关闭矿山共计2009座,包括能源类矿山344座,金属矿山158座,非金属矿山1504座,矿区面积1345 平方公里。
同时,严格禁止在规划禁采区设立采矿权,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区里的矿权逐步退出,从源头上减少了矿产资源开采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并不断优化资源开发结构和布局,山西省矿山企业数量由2002年的7303家减少到2017年的3260家。
《规划》提出,到2020年,山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550平方公里,土地复垦310平方公里,共需治理面积为860平方公里,占山西省破坏总面积1596平方公里的53.9%;至2025年,争取山西省历史遗留问题全部得到治理,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完善,形成一套高效科技的动态监测体系;山西省所有煤矿完成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自主监测网建设,并配设专门的监测机构或监测人员实施监测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