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垃圾分类时代来临,建筑垃圾也要分类?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 将于8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深圳生活垃圾分三类投放,设立生活垃圾“资源回收日”,实行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若单位或者个人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元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罚款。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深圳生活垃圾分三类投放,设立生活垃圾“资源回收日”,实行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若单位或者个人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元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罚款。
深圳生活垃圾按照标准分为三类:
1一是可回收物
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弃织物、废弃电子产品等;
2二是有害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应当专门处置的废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3三是其他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废弃物。
有处理条件的住宅区等场所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可以纳入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系统进行收运和处理。
不分类将会被罚款!
《办法》还明确了违反垃圾分类投放义务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按照具体情况处以2000~5000元不等罚款
1、对于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个人将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元罚款; 单位处1000元罚款。
2、生活垃圾收集企业如混合收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处10000元罚款;生活垃圾运输企业违反《办法》对垃圾运输制定的相关规定 的,将处以2000~10000元不等的罚款。
3、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如违法处理其他垃圾或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产生二次污染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0元罚款。累计处罚3次或者3 次以上的,取消其生活垃圾处理资格。
不止是生活垃圾,其中包括建筑垃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出数量也在快速增长。我们在享受城市文明同时,也在遭受城市垃圾所带来的烦恼。建筑垃圾约占垃圾总量的30%~40%,如何处理和利用越来越多的建筑垃圾,是我们建筑装饰行业每个人都要面临的重要课题。
环球破碎网小编告诉你,其实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的方式主要有:
(1)利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诸如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
(2)利用废砖瓦生产骨料,可用于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
(3)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
(4)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
(5)废弃路面沥青混合料可按适当比例直接用于再生沥青混凝土。
(6)废弃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
(7)废钢材、废钢筋及其他废金属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炉加工。
(8)废玻璃、废塑料、废陶瓷等建筑垃圾视情况区别利用。
垃圾分类时代来临,相信国家会进一步健全我国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制度。今后建筑垃圾再生材料也许将在整体工程用材中要占有一定比例。建筑垃圾收集、分类、处理等相关技术创新研究也会逐步建立我国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领域的相关标准体系,规范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过程,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进行系统分类、性能评价和质量认定。